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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师范类留杭名额/综合测评工作通知

来源 : 政社新闻中心     作者 : 团委     时间 : 2013-11-14

2014届毕业生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杭师大〔2008〕163号)、《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规定》(杭师大〔2007〕121号)的规定,现就优秀毕业生推荐、学生综合测评、师范类留杭资格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推荐对象及比例

2014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班级毕业生总数的15%;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班级毕业生总数的1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按班级总数4%的比例推荐,留杭名额暂定为师范类毕业生总数的25%,具体名额详见附件。

2.综合测评成绩统计

学院将在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结果的基础上,按综合测评学期平均分排名,排名结果作为申请优秀毕业生与申请留杭名额的依据,转专业同学一般按转入学院后的综合测评学期成绩排名。

    3.推荐条件

申请院级优秀毕业生同学智育成绩需在班级60%以内,担任过学生组织主要干部或曾荣获校级“挑战杯、新苗、两课”一等奖(含)以上奖项;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智育成绩需在班级排名前25%,同时按照《学生手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积分计算,由高到低排列班级15%,校优参评入围学生可以自动荣获院级优秀毕业生资格;申请留杭名额综合测评排名成绩需在班级排名25%;优秀毕业生申请还需满足入学以来各科课程除外语、普通话外无补考、重修,毕业生实习成绩良好等条件;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需获得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二次或两项(含)以上;同等条件下,两项者优先。

    4.推荐方法

学院将本着公开、公正的评选要求,严格参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在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团委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对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资格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选积分表,根据积分排名进行公示。

    5.初选名单

参照每一位毕业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及智育成绩排名情况,学院已经初步确定了具有申请校优、省优、留杭资格的名单,并发送至各班级邮箱,请各位同学及时核对,若有疑问可致电学院团委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王兴龙,电话:28865230。

    6.材料上交

凡符合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请认真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册》、《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所有材料需正反打印,事迹不附页,并于2014年11月8日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团委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电子稿发送至1037855024@qq.com;纸质稿报送至恕园21-515办公室,纸质稿需随附支撑材料,核对积分),过期视自动放弃。如有问题可联系王兴龙老师,联系电话:28865230,15258814658。

1.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

2.附件2:浙江省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3.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4.附件4:浙江省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样表).doc

5.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样本).doc

6.附件6:政治社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7.附件7:参评学生积分累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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