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政社学院     作者 : 政社学院     时间 : 2014-10-15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我校2014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根据浙财教字〔2007〕174号文件精神,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 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 项或是2 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校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材料报送
请各位同学根据评选条件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上证明材料,于2014年10月16日中午12:00前把电子稿交至邮箱:zsss2013@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师生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安迪,联系电话:553077  18857192797;


政治与社会学院
2014年10月14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25

投稿信箱:hsdxwzx@163.com   传真:0571-28865144

浙ICP备06031343号   版权所有 ©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公管学院

公管青年

公管学院

公管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