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现就2015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推荐对象及比例
2015届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班级毕业生总数的30%;
2.评选条件
申请院级优秀毕业生同学智育成绩需在班级50%以内,担任过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党务中心、班级)主要干部或曾荣获校级“挑战杯、新苗、两课”一等奖(含)以上奖项;此外,院级优秀毕业生申请人还需满足入学以来各科课程除外语、普通话外无补考、重修,毕业生实习成绩良好等条件。
3.推荐方法
学院将本着公开、公正的评选要求,严格参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在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团委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对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资格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院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4.材料上交
凡符合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请认真填写《政治与社会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所有材料需正反打印,事迹不附页,并于2014年12月20日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团委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电子稿发送至1037855024@qq.com;纸质稿报送至恕园21-515办公室,纸质稿需随附支撑材料),过期视自动放弃。如有问题可联系王兴龙老师,联系电话:28865230,15258814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