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关于评选杭州师范大学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第十七届“丰子恺文艺奖”的通知
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由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主持的“第十七届丰子恺文艺奖”自即日起接受同学们的申报。现将本届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杭州师范大学在籍的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参加评选),在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即可申报本奖项:
(1) 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学、音乐、戏剧、美术、摄影、电影、电视、翻译作品及文艺评论文章;
(2) 在市级以上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表演、书画摄影展览等文艺活动中入选或获得奖项、名次;
2.本中心自即日起受理有关的申报工作,个人直接申报或单位组织推荐均可。申报者可直接登陆“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网站” (网址:http://hfzx.hznu.edu.cn),在“最新播报”栏目下载个人申报表。申报表和相关申报材料或组织推荐材料于2015年4月17日之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下沙校区申报者的材料交至下沙校区行政楼122房间钱江学院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杨越老师处,联系电话:28861809;古荡湾校区以及仓前校区申报者的材料交至仓前校区恕园38幢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102办公室)。相关申报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原件、作品入选证书原件、参赛或参展的名称及主办单位;公开发表的作品须附所在刊物的原件以及其他事迹证明材料;所有原件均附复印件两份(其中公开发表作品的刊物复印件应包括作品、刊物封面封底、目录等内容),原件审核后归还。组织推荐者还须出具组织推荐意见。
3.“丰子恺文艺奖”分专业组(艺术专业的学生)与非专业组,各设金、银、铜等奖项,并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评选结果将在5月中旬揭晓。
4.未明事项请向本中心咨询,咨询电话:28861940 邵老师。
杭州师范大学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