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选杭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团员和先进支部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团的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自身优势,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积极性。共青团杭州市教育局工作委员会、共青团杭州市委学校工作部决定联合开展2015年度杭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评选活动。现将我院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团支部推选条件
先进团支部应在“创优达标”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团支部中评选。具体条件是:
1.团支委以上干部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团支部工作的主动性强,基础工作扎实,活动有创新;具有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精神风貌;能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2.团支部工作能和班级工作有机结合,配合班委积极开展班集体建设,在团内、校内发挥集体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孝敬父母、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2.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3.学习努力、勤奋,各门功课(含体育、艺术、劳技及综合时间活动等)成绩良好以上;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劳技、艺术等活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包括在各种竞赛中获奖);在知识、能力、方法、习惯、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都能有较好的发展。
4.有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心理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劳动。在志愿者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珍惜劳动成果、爱护公共财物、讲究社会公德,勤劳简朴;职业学校学生在实习劳动中,得到实习单位好评或被评为优秀实习生。
6.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模范执行团的决议,自觉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名额分配
我院所有团支部及团支部内符合条件团员均可申报,由学院团委评选产生两个“优秀团员”和一个“优秀团支部”的评优推荐名额并上报至校团委。
四、表彰办法
请各分团支部于2016年3月6日前将《杭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团支部自荐表》、《杭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团员自荐表》的电子稿发院团委邮箱:zstw15@qq.com。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评选。
请各分团支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报名工作。
若有疑问 联系 叶依圣 (17816870452/630452)
共青团政治与社会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