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评选政治与社会学院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校学工部《关于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数额
10人
三、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同时满足《杭州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杭州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的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评奖学年无违纪处分;
4.本学年基本素质优秀,发展素质良好及以上;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合格及以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规定,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90%以上(免测学生除外)。
(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6.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已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校级外设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兼得省政府奖学金。
四、评选流程
1.有意申请者请依据通知内容,认真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政治与社会学院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评分表》,于10月25日9:00前将电子表及佐证材料上交至班级评议小组,待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审核无误之后,由班级评议小组将评选《积分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稿或纸质稿上交学院学工办,电子稿:1037855024@qq.com,待学院学工办复核无误之后,再公布入选名单。
2.凡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学院学工办王老师,电话:28865230。
政治与社会学院学工办
20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