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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评选政治与社会学院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 政社新闻中心     作者 : 政社学院     时间 : 2016-10-20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校学工部《关于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数额

10人

三、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同时满足《杭州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杭州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的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评奖学年无违纪处分;

4.本学年基本素质优秀,发展素质良好及以上;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合格及以上,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规定,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90%以上(免测学生除外)。

(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6.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已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校级外设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兼得省政府奖学金。

四、评选流程

1.有意申请者请依据通知内容,认真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政治与社会学院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评分表》,于10259:00前将电子表及佐证材料上交至班级评议小组,待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审核无误之后,由班级评议小组将评选《积分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稿或纸质稿上交学院学工办,电子稿:1037855024@qq.com,待学院学工办复核无误之后,再公布入选名单

2.凡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学院学工办王老师,电话:28865230


政治与社会学院学工办

2016.10.20

附件:申请表政治与社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特别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各类外设奖学金积分表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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