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科研之星、科创之星的评选通知
各位同学:
为充分运用激励机制调动学生创新意识,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学术论文发表、创新创业等活动,浓厚校内学术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启动2016杭州师范大学创业之星和创新之星的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本科生以及研究生
二、 组织机构
主办:校团委、校学生处、校科技处、校教务处
承办: 校学生会 校学生科技协会
三、申报奖项及要求
(1) 科研之星
评选条件:
1.发表过个人学术论文或者文章,且为第一作者;
2.参加过新苗人才、希望杯、挑战杯(星光计划)等科研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并取得一定名次(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电子版);
3.个人或者团体参加过各类竞赛,如数学竞赛、生物竞赛、物理竞赛等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取得三等奖以上成绩;
4.申请过并获得个人专利或者团体专利,且为专利授权人;
5.在科研方面有突出成就者;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便可申报参与评选。
(2)科创之星
评选条件:
1.在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注册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负责人;
2.在校内外有实际运营的项目,且为团队负责人(需提供:运营场地所有人开局的使用证明);
3.在淘宝有运营店铺,且店铺等级达五颗爱心以上(需提交网店的实名认证材料电子版);
4.已经拥有自己的创业科技成果者;
5.参加校级及以上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且为项目负责人;
6.在创业方面有突出成就者。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便可申报参与评选。
四、评选名额及申报名额
1.奖项设置说明:每个奖项共设置20名,其中每个奖项后10名为提名奖。
2.各学院申报名额有所限制,其中我们学院科研之星与科创之星各两人;
3.评选所附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等的日期必须在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五、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遵循自荐和学院推荐的原则,由于时间较紧,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2-3: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的电子文档,发送到政社学习学术部邮箱zsxxxsb2016@163.com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本周四)12:00前
如有不详事宜请联系:万鸯鸯13588042533/512533
政社学习学术部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