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学生寒假期间公寓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zs 作者 : zs 时间 : 2016-12-27
各班级: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今年寒假将于2017年1月13日正式开始。为更好地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1.根据安排,学生1月16日前离校,离校时须到住宿楼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因假期学校整体安全管理较为薄弱,尤其是仓前校区,周边环境偏僻,安全治安相对较差,为减少安全隐患,原则上寒假期间学生不留宿。
2.若因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火车票等原因确定需申请延迟离校的,由学生本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延迟离校申请表》,并以班级为单位,于1月3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稿发送至学院学工办指定邮箱:1037855024@qq.com;待学院汇总,确认同意后报学工部(本科生)、研工部(研究生)审核。延迟离校的时间不迟于1月20日。考虑到安全管理,申请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3.学生返校时间请严格遵守学校的寒假整体安排,若因教学安排等原因需提前返校的,须由学院同意后分别交学生处、研工部和公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