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完成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做好各年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3.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5〕5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做好2013-2015级学生师范专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师范专业奖学金(大一新生不参与师范生奖学金的评比)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请各班在教务处下发的绩点文件上进行奖学金评比)
2.报送要求:各班长请于3月5日前完成各项评比,将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好的综合素质考核表(纸质稿)和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电子稿)交至师生服务中心综测部。(电子稿发至:hsdshisheng2016@163.com)
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与管理,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有效手段。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相关程序规范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请各班级选举班级代表组成班级综测评议小组,并在班主任领导下,开展班级评议。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师生服务中心综测部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54658;电子稿统一发送至hsdshisheng2016@163.com
附件1:校级各类评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