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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学长考核和2017级新生学长选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政社新闻中心     作者 : 政社学院     时间 : 2017-05-31

各班级:

为了做好2016级新生学长工作的考核与表彰工作,同时为2017级新生选聘新一届新生学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级新生学长的考核与表彰

各班级在自行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学长总人数10人以下推荐1人,10—20人(含)推荐2人,20-30人(含)推荐3人,30人以上推荐4人的额度,将优秀学长的名单以及相关推荐表报学院学工办。

二、2017级新生学长选聘工作

实施新生“学长制”是我校新生“启航计划”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学生工作的一项长效性机制。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配备2017级新生学长。

1.2017级新生学长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招聘和培训,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长制”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确保该项工作稳步推进。

2.2017级新生学长选聘涵盖学院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以及优秀学生党员。以班级为单位选聘学长,每个寝室配备1名学长,进行分类指导,原则上一个班级不得少于5名学长。

3.学长选聘主要标准:(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热心互助精神,富有责任感;(2)善于交流沟通,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3)学习成绩优秀,在学习上能达到引领作用。

4.学长的工作职责为:(1)参加迎接2017级新生工作和新生特别教育活动,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2)指导帮助新生做好发展规划,引导新生树立远大理想,调动其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经常与新生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业情况、家庭状况、心理活动、人际交往、生活困难、情感挫折等问题,提供力所能及的指导和帮助,将学生的困难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反馈;(4)参与班级管理,引导新生正确处理好自我与他人、集体、社会的关系,积极创建文明寝室,构建和谐寝室关系,协助处理意外事件。

三、材料上报要求

1.2016级学长考核工作需上报材料:(1)《杭州师范大学2016级本科生“优秀学长”推荐表》;(2)《杭州师范大学2016级本科生“优秀学长”名单汇总表》。

2.2017级学长选聘工作需上报材料:(1)《杭州师范大学2017级新生学长登记表》;(2)《杭州师范大学2017级新生学长配备情况一览表》。

3.上述材料采用书面(一份)与电子稿形式于6月6日16:00前上交学院学工办,学院班级要求写全称,手机号码要求长短号,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1037855024@11.com。如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5230。

政社学院学工办

2017年5月23日

附件1:2016级本科生“优秀学长”登记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17级新生学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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