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福慧达利慈善基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福慧慈善基金会、达利慈善基金的意见,杭州师范大学福慧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决定,开展2018年福慧达利慈善基金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标准及条件
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福慧奖学金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18号)的规定进行评选。(部分摘取: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曾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2.在学习、科研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一定成果,同等条件困难生优先;3.2017年学期体育成绩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良好)
三、评定名额
我院评选名额为1人,奖励2000元/人。
四、评选流程
1.申请人需依据福慧达利奖学金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表》、《积分表》与《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同时附上2017年两个学期(2016-2017第二学期;2017-2018第一学期)的成绩单各一份;《积分表》统计时段:2017.01.01-2017.12.31。
2.学院将根据学生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组织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对符合申报条件申请人进行纸质评审,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同等条件下,当年度已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各类外设奖学金同学原则上不予考虑。
4.请各申请人在3月10日前经将书面评选材料统一上报学院学工办(21-515),并将电子稿发到邮箱:1037855024@qq.com;联系人:王老师;电话:28865230。
政治与社会学院
2018.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