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硕士点、全体研究生: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文件规定,2018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将于9月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校院文件要求,结合学生2017-2018学年(2017.9.1-2018.08.31)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1. 综测申报流程:
步骤一:个人填写综测考核表并附详细证明材料(课程成绩需要从系统中打印,并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签字、盖章;论文必须要提供目录页、正文;其余材料必须有相应证明或盖章)
步骤二:院综测评议小组依据材料进行审核评定(院综测小组成员由各个年级、硕士点专业负责人担任)
步骤三:学院审核并公示全院学生综测评定结果
2.申报时间:鉴于学校要求,本次综测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中午12:00之前。请大家在做好自评工作的基础之上,在9月14日中午12:00之前,将综测考核表(包括纸质版、电子版)和证明材料统一上交至本专业负责人处。
3.注意事项:在《政治与社会(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
评价实施办法(草案)》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创新创业和实践活动四个部分出现一项不合格者,只能参评研究生学业三等奖学金;出现两项及以上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此外,参评各类研究生荣誉需满足思想品德与实践活动两个部分不得低于基本分(基本分=合格)。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和名额
1.国家奖学金。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为准,因目前还未收到上级最终名额的下文,故现暂时按去年的比例执行(去年我院名额为2人:三年制研究生1人、两年制研究生1人;今年要参加校级答辩,不一定有名额),若有变动再进行调整。候选人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纸质申报(详见附件2)交学院审核;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3)。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文件<详见研究生手册>。
2.经亨颐奖学金。全校名额为5名,我院可推荐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也要全校答辩),候选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详见研究生手册>。
3.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与《政治与社会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选拔办法》。(二三年级研究生参评学年未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的只能申请三等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
16级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2名;二等学业奖学金5 名;三等学业奖学金9名;
17级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6名;二等学业奖学金12 名;三等学业奖学金23名;
18级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6名;二等学业奖学金12名;三等学业奖学金22名;(18级新生按照一志愿优先、权威期刊论文发表优先【参照学校期刊标准达到二级期刊以上】、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分数高低综合考量)
(2)单项奖学金名额分配:依据学院奖学金余额而定,原则上不多于研究生总人数20%。
(3)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申请各类奖学金资格
1.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者;
2.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超出规定学制年限者;
3.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者;
4.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社会公德而造成不良影响者;5.未通过中期考核或第二学年内未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者;
6.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或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处分者;
7.参评学年学习科目有不合格者;
8.考试作弊或参与作弊者;
9.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者;
10.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导师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11.在职、委培、休学期间研究生都不参加奖学金评选;
12.在《政治与社会(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草案)》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创新创业和实践活动四个部分出现一项不合格者,只能参评研究生学业三等奖学金;出现两项及以上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此外,参评各类研究生荣誉需满足思想品德与实践活动两个部分不得低于基本分(基本分=合格)。
(4)申报流程:
步骤一:个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fw.hznu.edu.cn/)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4),进行网上填报并上传佐证材料;同时上交纸质材料至本专业负责人,由专业负责任人统一上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恕园21-515。(建议9.15日之后开始网上申报)
步骤二:学院组织测评小组依据个人材料进行审核、计分、公示(所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上交);
步骤三:结合综测评定结果与计分结果,按照分值高低,确定各类奖项(只申请三等奖学金的同学,可以不递交纸质材料,只需进行网上申报)。
4.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政治与社会(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文件。
(1)参评对象: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参评名额及条件
对象:16、17级硕士研究生
名额:优秀研究生比例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 10%,名额6人。
条件:
a. 思想品德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
b. 学习成绩出色,参评当年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及以
上;(奖学金评定结束后评选)
c. 科研能力较强,发表一定的科研成果,或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
赛获奖;
d.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体活动及其他有益社会活动,乐于承担社会工作且有突出表现。
(3)(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名额及条件
对象:院级研究生会、党支部主要干部,校级不占用学院名额;
名额:院级研究生干部评优比例不超过学院研究生干部数的
15%,名额1人。
条件:
a.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届以上(含一届),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热心社会工作;
b.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任劳任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并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
(4)申报流程:
步骤一:个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fw.hznu.edu.cn/)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4),进行网上填报并上传佐证材料;同时上交纸质材料至本专业负责人,由专业负责任人统一上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恕园21-515),王兴龙老师处。
步骤二:学院依据个人材料进行审核、计分、公示(所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上交)
步骤三:结合综测评定结果与计分结果,按照分值高低,确定各类奖项。
三、工作要求
1.网上填报注意事项: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fw.hznu.edu.cn/)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研究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奖助”栏目下的“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附件4)。
2.时间安排
(1)综合素质评价:9月11日-9月14日12时
(2)各类奖学金申请时间: 9月15日-9月18日
(3)学院审核时间: 9月19日-9月26日
(4)未申请成功学生调整申请时间:2018年9月27日
(5)学院终审时间:2018年9月28日-9月30日
至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或审核。
四、材料报送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一式三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初审名单汇总表》(请将候选人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序)电子稿;
(2)《2018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稿(附件);
(3)所有申请人都需填写《承诺书》;
(4)其他材料按照通知要求上交。
五、注意事项:
本次奖学金评定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奖过程中有未尽事宜请与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5230。
政社学院
2018年9月11日
政治与社会(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