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2018学年我校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共16个名额。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7〕28号)详见附件。关于《评选办法》第五条的补充说明:
1.参评学年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是指:一学年获得一次或者两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都可以申请;
2.或获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且在下列5个方面表现之一突出者可以申请;
(1)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2)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或省一等奖(设特等奖的为特等奖)的奖励,团 体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
(3)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全国个人项目前五名、集体项目前六名,或全省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四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排名前三)。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全国前三名(或二等奖及以上)、省级第一名(或一等奖),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成员;
(4)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团体 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5)获省部级以上个人荣誉或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 奖励,或为学校获得重大荣誉者;
3.或成绩不满足奖学金要求,但是表现特别突出者(如获得全国自强之星,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浙江省优秀学生干部等省级荣誉及以上)可以申请。
三、申请办法
1.学生需依据省政府奖学金申报要求,填写《申请表》、《积分表》(需提供电子及纸质佐证材料)、《承诺书》(附件)并将相关材料上报所在学院;
2.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组织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参照填写模板《详见附件》填写;
4.同等条件下,已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同学原则上不予考虑。
四、材料报送
1.请各位申请人于2018年9月26日,将申报电子稿发送1037855024@qq.com;纸质稿报送至21-515学院学工办,两者材料缺一不可。
2.学院将于收到材料一周内,组织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最终评选入围人选,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向学校报送材料。
3.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5230。
政治与社会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21日
附件:
政治与社会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各类外设奖学金积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