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随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的开展,为使学院能更合理的统筹安排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切实履行 “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2012]103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本次学费减免对象为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是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孤儿、单亲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低保家庭子女、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持有残疾证的学生本人等。
二、学费减免额度和人数
本次学费减免额度上限:学费部分全免;下限:不低于500元。具体减免额度及人数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三、申请、评审和报送方法
1. 学生填写《2018-2019学年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于2018年11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学工办。电子稿发送至1037855024@qq.com;纸质稿报送至恕园21-515。
2.学院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评审,并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对拟减免对象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申请及其所获得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等情况,确定确实需要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名单及减免金额,推进学费减免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2.若有不明事宜,可以联系学工办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