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哲学社科规划课题结题要求
一、结题的最终成果要求
1.市社科规划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结题条件要求分别为:
(1)专著须公开出版
(2)论文的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
(3)研究报告的直接提交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申请评审结题,或向市社科联(院)刊物《成果要报》投稿申请刊发结题。
2.课题最终成果要求体例完整,字数一般要求在专著10万字、发表论文5000字、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
3.市社科规划课题的主要成果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含课题编号)”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不予受理结题申请。
二、结题审请要求
1.课题负责人通过杭州社科网( http://www.hzsk.org.cn/ ) “项目管理系统”—“杭州社科结题管理系统”填写和打印《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上传电子版结题材料(包括成果要报、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
2.书面结题材料包括《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一式2份、成果要报3份、最终成果一式4份、各阶段性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
3.相应书面结题材料交由科研院书面和网上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提出结题申请。
4.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说明:以上结题要求是根据《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8〕18号)整理。
附件:杭社规【2018】18号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8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