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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解惑】规范垃圾分类,落实责任义务

来源 : 公管学院     作者 : 公管学院     时间 : 2019-11-28

11月27日下午,在勤园6-407教室,我院教授王小章讲授以“垃圾分类的道德社会学思考”为主题的讲座,注重讲解公共道德及公民责任义务,并以垃圾分类为例,引导同学们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切实履行好自身道德规范义务,做道德公民。我院全体大一学子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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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是什么

古语曰:“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道”是什么?王小章教授告诉我们,“道”其实属于价值领域方面,是指做人的道理。在这个价值多元的时代,人应该追求什么,已经没有统一的价值观念,从现实意义来讲,因为对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价值追求,人生的目标只能由我们自己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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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的垃圾和垃圾分类

 在如今的消费社会,垃圾生产量不断激增以及生活环境垃圾自然降解能力的下降构成了人类生活的一个极为显著而重要的特征。王小章教授向我们讲述了“垃圾围城”的现象,用“need”和“want”两个单词简述了在消费社会下人们的行为选择,满足人类需要(need)的经济逐步转变为迎合并诱导、制造消费欲望(want)的经济,当代社会的垃圾生产更随着商品生产的扩张而同步增长。此时,“减少垃圾”并不是真正的垃圾处理,最终有效的运作归于对垃圾有效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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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还是“可以”?

垃圾分类已成为生活于现代社会人们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对于社会成员个体来说,责任和义务都是其行为中的“必须”而不是“可以”。“必须”应建基于“必需”,尽可能照顾人性习惯、常情常识,立足于对违规者执行充分有效之制裁的可能。所以,给自己一个文明习惯,给垃圾一个利用空间,打造一个道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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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悟

通过王小章教授有趣生动的讲述,同学们受益匪浅。我们不仅了解了许多有关垃圾分类的知识,同时也从社会学角度对垃圾分类有了道德思考。

王雯敏:经过今天王小章教授的指导,我们对以垃圾分类为例的道德社会学有了进一步思考与了解。如今的社会是一个消费社会,垃圾问题也愈加严重。规范垃圾分类,不仅仅依靠正向激励,有时反向激励会更有效果。我们应当自觉履行垃圾分类的义务,做有文明、有道德的公民,共建一个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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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独飘零,寒风携细雨

知识如暖灯,温暖吾心房

坚持基本行为规范

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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