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我校主办的“制度创新与乡村治理有效”高端学术研讨会在杭州顺利召开
2019年12月28日—30日,由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后陈经验与地方治理研究院联合举办的“制度创新与乡村治理有效”高端学术研讨会在杭州成功举办。来自浙江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传媒学院、天津理工大学、浙江省委党校、丽水学院、浙江省华夏民生与公益研究院等院校以及浙江省武义县委组织部、浙江省遂昌县委组织部、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扶贫办、浙江省武义县白洋街道党工委、中国党政理论网、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村委、浙江省杭州市塘栖村村委、浙江省遂昌县应村村委等组织机构的三十多位专家领导和实务工作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实践问题。
本次研讨会打破以往学术会议的惯例,不设开幕式、嘉宾致辞、主题报告和闭幕式以节约时间成本,以务实、平等、自由、开放的会议风格,通过自由讨论的形式开展学术界与实务界之间的交流与讨论。
29日上午的第一个主题论坛为“乡村治理有效的评价”,由杭州师范大学后陈经验与地方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卢福营主持。安徽财经大学中国乡村(小岗)振兴研究院院长赵守飞提出了稳定、发展和活力三个评价标准。浙江大学政治学系系主任郎友兴指出,治理有效可以从政党政府意志实现、基本社会秩序、农村真正需求满足这三个维度去衡量。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苏振华教授指出,农民权利保障和实现是评价治理有效的标准。浙江省华夏民生与公益研究院副院长叶伟军指出乡村振兴应以老百姓的需求和满意为导向。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刘义强教授指出,乡村治理要考虑三方面因素:城乡融合发展、国家直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规范透明的农村融资。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鲁可荣指出,目前地方政府提出的“无诉讼、无案件、无信访”的三无标准是不符合农村实际的,乡村治理有效的标准要从谁在治理和为谁治理上思考。来自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杭州市塘栖村、遂昌县应村的三位书记陈忠武、唐国标、周岳运分别从村务监督委会制度、三元治理、村事民了制度并结合自身经历向在座学者介绍了农村基层有效治理的经验和方法。最后,卢福营院长总结道,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总目标,要结合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村庄建立多元化的动态性的乡村治理评价指标。
29日上午的第二个主题论坛为“乡村治理的实践经验与反思”,由叶伟军副院长主持。鲁可荣教授指出,只要对发展条件相似的村庄进行深度走访和学习,也是可以为落后地方的乡村振兴和治理提供经验借鉴的。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扶贫办副书记王运超指出,乡村治理实践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国家政策不连续造成的农村基层矛盾和治理冲突;二是国家政策变迁与制度建构的不协调引发的基层组织功能失效。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委组织部电教中心主任徐一威则提出,党建引领农村基层治理就是要解决好党的民心向背的问题。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传播研究院社会治理传播研究所所长王国勤回答了为什么学习浙江经验、浙江经验有哪些值得学习和怎么学习浙江经验的问题。卢福营院长指出,草根发展经验和外力推动发展经验都是浙江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推动发展相比内生发展更容易成功和效仿。赵守飞院长指出,治理创新经验不能强行推广而是要看是否符合农村基层的利益需求。
29日下午的第一个主题论坛为“乡村治理的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由郎友兴教授主持。他指出乡村治理的核心是“人”,最重要的是有威权和能力的“治理精英”能在治理转折点上做出正确决策。刘义强教授指出,一些治理问题在整体发展后自然就会消失,但是乡村治理需要设立国家层面的交流培训机制和荣誉激励机制。山东农业大学地方政府与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陈国申指出,制度创新和治理经验都可以分为两种模式,即政府资源推动型和自生发展型。丽水学院民族学院院长彭兵指出,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不行动”现象,要激活其内生治理活力,解决好农村“发财”、农民“福利”、矛盾“摆平”的问题。村书记唐国标用形象的话语从自身经验中总结出了 “脚踏两条船意识”、“两根天线机制”、“宝塔结构”、“缸塘式治理”、“八仙桌原理”、“手掌原理”等观点。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魏晨指出,乡村治理要分清治理之道和治理之术,制度和模式只能做为一般性原理,需要针对具体情况策略性地使用相应的治理工具。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赵光勇副教授指出,中国农村基层经历了分散-组织化-放权-再组织化的过程,但是市场化给农村带来的阶层化和精英化使得农村的再组织化变得异常复杂。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系主任张孝廷指出:首先,要从乡愁、生存和发展三重维度考虑乡村振兴;其次,乡村治理有效的评价标准对于不同评价主体有着不同标准;最后,乡村治理的制度要能激起底层群众的价值观,要经过基层冲突的洗礼。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李晨行博士指出,乡村振兴不能违背社会整体运行规律,但是国家的资源和政策投入可以引导社会资源流动。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吴晓东结合地方基层治理情况提出了一个问题:无资源、空心化的留守山村要靠谁振兴?又要怎么振兴?浙江省委党校社会学文化学教研部侣传振博士指出,乡村治理存在关系式治理和制度式治理。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曾智洪副教授提出,乡村治理离不开一定治理逻辑,当下中国的很多基层治理还处于动员式治理。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系主任沈费伟指出,需要界定清楚什么是乡村、靠什么治理技术振兴以及如何建构技术治理。
29日下午的第二个主题论坛为“乡村治理的制度创新与发展趋势”,由王国勤所长主持。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永杰副教授认为,乡村治理有效性下的制度创新需要注意四点:第一,加强纵向分权,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弹性;第二,扩展公共协商空间,构建村民利益偏好机制;第三,健全民主选举制度,选贤任能;第四,加强法治规约,遏制权力滥用;第五,加强评价指标的多维化,重视价值对乡村治理的引导作用;第六,明确权责体系,激发乡村治理的自主性和活力。赵守飞院长指出,乡村振兴要找到农村基层自治和民主协商的利益连接点。沈费伟副教授指出,现在乡村治理之所以出现好的制度下“不行动”的问题,是因为负责村庄治理和制度执行的是村干部而不是村民群众,要避免形式主义就必须建立村庄治理的优秀团队并发挥群众自主性。魏晨副院长指出,乡村是一个政府、市场、社会混合的三角场域。卢福营院长指出,当下中国的乡村正在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均质走向异质,从一元管控走向多元共治,从传统治理走向智慧治理,乡村有效治理必须注意治理形式和治理条件的匹配。农村社区的治理内容应该包括村务、政务、社区非村事务,应该把非村籍在地居民纳入治理主体中。王国勤所长指出,乡村治理领域中有两种共同体:一是熟人社会下全部村民构成的村庄共同体;二是现代社会中村民和外来人形成的社区共同体。刘义强教授和赵光勇副教授则指出,应当通过民主参与、基层协商、党的领导来整合乡村治理中各层级、各类型的组织和个体。
会议最后,研讨会发起人卢福营院长做了总结发言,他希望学术界和实务界能继续加强交流合作,共同致力于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参会的专家领导也纷纷肯定了这次会议形式的创新价值,表示从这场思想争鸣、观念碰撞的研讨会上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