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必须学习了解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二、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方法和步骤。
三、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进入实验室后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和指导。
四、进入实验室应保持安静,保证实验室整洁,不准高声说笑,不准打手机,不准吸烟,
不准乱抛纸屑杂物等。
五、应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严肃认真,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进行实验,要详细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
六、应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和室内各类物品,不准随意搬弄和拆装,若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等事故者,要追究责任,并按学校(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不得擅自拆卸,应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等,并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八、进入实验室做自行设计的实验时,应事先和有关实验室老师联系,报告自己的实验目的、内容和所需实验仪器,经同意后,在实验室老师安排的时间内进行实验。
九、不得随便触摸与实验无关的电器,不得随意进入与本实验无关的其他实验室,不准在实验室利用网络及其它工具玩各类游戏。
十、认真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后,要依照实验室的有关规定以及指导教师的要求做好实验的结束工作,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一、以上各条必须自觉遵守,违反者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