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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公管学院     作者 : 公管学院     时间 : 2020-09-09

各系、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2019〕33号)和《公共管理(政治与社会)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疫情期间修订稿)》等相关办法完成本科生、预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杭师大学〔2019〕34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要求,做好本科生、预科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5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9〕61号)的规定,做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实施细则》、《公共管理(政治与社会)学院各类助学金评选办法》和名额分配,做好励学外设奖学金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5.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师大〔2007〕126号)、《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25号)的规定,请各年级做好“文明班级”和“优良学风班”的评比推荐工作。

6.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的规定,请各年级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的评比推荐工作。


二、 报送材料及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外设奖学金、单项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推荐班级汇总表;文明寝室、特色寝室推荐寝室名单汇总表;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等级人数及奖金统计表、单项奖学金人数及奖金统计表。(注:文明班级、优良学风班级、文明寝室、特色寝室原则上每班都需申报1项)

2.报送要求:报送材料请按统一格式要求(具体格式见附件1)打印并附电子表格报盘。各班级请于10月1日前完成各项评比,各类报送材料须一式一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

3.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组建班级评议小组,小组成员要有广泛代表性,不得私自指派,原则上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同时,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综合素质测评和各项评选工作。在把有关材料送学院学工办之前,务必向本班学生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不少于三天)。由于奖评优奖项多、任务重、时间紧,请各班级要集中力量,确保及时、高质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4.2019级因为实行专业分流,原班级已经不存在,经学院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实行按照大类评选;已转出的同学需回原班级评选,刚转入的同学需回原学院评选。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5230;报送地址:恕园21-515。电子稿统一发送至邮箱shisheng234@163.com。

附件1:评奖条例

附件2:各类奖项申请表、推荐表



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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