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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 : 公管学院     作者 : 公管学院     时间 : 2021-07-02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保证人才遴选质量,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育厅〔20145 、《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师大学2020〕9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对象

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推免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义精神,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无 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3.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硕士生招生体检标准。

4. 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正常考核无不及格课程, 前三个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专业前 30%。

5.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25以上;雅思成绩 6.0(含)以上,或托福成绩 80 分(含)以上视为符合本条件。

6.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国赛最高奖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推免基本条件 1-3 的,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三、推免综合评价

在满足推免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评价确定推免对象。“推免生”综合评价由学习成绩、综合能力创新能力三项指标构成,分数计算方式为百分制,总分为 100 分,学习成绩权重 75%(满分 75 分),综合能力权重 15%(满分 15 分),创新能力权重 10%(满分 10 分)。绩点百分制换算由教务提供,综合能力与创新能力百分制分值换算公式如下:以专业最高分为参照,若专业最高分为M,其余同学具体得分为N,按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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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权重分数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提供。将学生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换算成百分制。

(二)综合能力

综合能力得分是依据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综合性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加分,其他单项荣誉不加分。同年度同一项荣誉以最高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综合能力得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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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得分是依据学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国家专利、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参与科研项目等情况加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创新能力得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1.学术论文加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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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专利加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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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科竞赛加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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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研项目加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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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术论文、学科竞赛、科研项目为多人合作完成时,加分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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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免工作程序

1.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院长,组员由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系主任等组成。

 2. 每年学院在学校下发通知后,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推免通知, 有申请意向的学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 表》《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规定日期内提交。

 3.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汇总申请者信息,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全面审查申请者是否符合条件,并以学生综合评价成绩为主要 参考依据,由推免小组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最终拟推荐人选,在学院 公示 3 天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内提交学生处。

 4.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审,教务处负责审核推荐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英语水平,学生处负责审核推荐学生的综合评价,领导小组确认审核无误后,将推免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5. “推免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6.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7. 所有奖项必须以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8.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1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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