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各硕士点:
为更好的完成本学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一) 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根据国开行要求,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9月份)登录其系统将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信息进行确认。
请办理助学贷款同学将“受理证明”(要求学生在其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号信息)于9月26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学院学工办,地址:恕园21-515。(备注:此项工作之前已统计完成,若有遗漏可以补充。)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为及时把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报送给计财处和教务处,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学年能够正常参与选课环节,要求学院统计在各类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请有办理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同学于9月26日之前,填写相关信息汇总表(附件1)的电子稿报送至学院学工办,地址:恕园21-515。
二、就学地助学贷款工作
(一)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后续工作
10月10日之前,请续贷老生提供上学期成绩单和加盖了本学期注册时间的学生证复印件递交学院学工办,恕园21-515。
(二)新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1.新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请有意向学生填写《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需要同学于9月26日开始到恕园21-515办公室领取。
3.就学地助学贷款申报程序较为繁琐,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最为便捷,原则上建议新老师以办理生源地贷款为佳。
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