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四季)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营造浓厚校内科创氛围,检查“星光计划”项目、“新苗计划”项目进展情况,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行“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四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主办:校团委
承办: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协办:校学生科技协会
二、汇报项目
1.2021年“星光计划”立项项目还未参加答辩的团队(详见附件1);
2.2021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还未参加答辩的团队(详见附件2)。
(本次报告会是2021年新苗计划和星光计划的第二次答辩,也是最后一次答辩)
三、汇报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参加本次学生科研报告会的项目,由学院组织整理公示项目名单,承办报告会。
2.学院自行组织院级报告会,报告会应当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展示(5分钟),第二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答辩(2分钟),第三环节,评委老师对团队进行的项目现状进行点评,并讨论该项目是否通过(1分钟);
3.学院科创部门负责收集并整理材料,并将学生科研报告会成果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校科协,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结果。
五、汇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暂定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等待具体通知
六、注意事项
1.星光计划答辩条件如下:“星光计划”一等奖、二等奖学生创新项目,后附本项目的成果辑录,内容包括如下:
(1)项目成果: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和论文正文扫描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篇及以上,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扫描件。
④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⑤校级以上“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系列竞赛表彰文件。
(2)“星光计划”三等奖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须附有研究成果或者创业成果说明。
2.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答辩条件如下:
(1)负责人需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经所在学院评审后,报学校验收,且验收合格;
(2)结题报告书后须附有研究成果,成果内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和论文正文复印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和论文正文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2篇,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④实物制作者,附模型或彩色照片;
⑤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答辩,需上交“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四季)项目团队报名学院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以及各个项目答辩材料:
(1)2021年星光计划的答辩材料包括:2021年“星光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一式两份,需附上指导老师意见及手写签名、学院意见及盖章),并附上项目成果(论文、调查报告、录稿文件等),若成果为实物,还须附文字说明和照片。
(2)2021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答辩材料包括: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答辩报告书(附件5,一式两份)、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一式两份)。
(3)承办学院结束答辩后,须提交相应的第十四季星光讲堂评分表(附件6,一式一份,需学院盖章)。
(4)若为第十三季星光讲堂评审合格但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需提交“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四季)项目团队报名学院汇总表(补交)(附件7,一式一份)及2021年“星光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要求同上)。
(5)若申请项目延期,需上交第十四季“星光计划”项目团队延期申请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以及各个项目2021年星光计划延期申请表(附件9,一式一份)。申请项目延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4.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2年5月15日中午12点之前将“星光讲堂”答辩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博文苑七号楼收发室(联系人赵润轩QQ:1832970205),同时报送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命名(班级+星光讲堂+负责人+项目名称)至电子邮箱zsxxxsb2016@163.com。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学习学术部联系。
联系人:
赵润轩:1832970205
李初春:1658039600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学习学术部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