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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公管学院     作者 : 公管学院     时间 : 2022-10-17

各班级:

根据杭州市春风办、教育局关于印发《“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校2022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以下简称“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助学金标准

培优助学金分二档:

(一)一档助学金5000元/学年;

(二)二档助学金2500元/学年。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4、学习刻苦,品学兼优,上年学生综合成绩列专业或班级前50%(一档)。

学习刻苦,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无不及格(二档)。

(二)学生本人或家庭(含非经济困难学生)遭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推荐申请一档助学金:

1、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即因火灾、水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即家庭主要劳动力遭遇重大事故、疾病等失去劳动能力或死亡等家庭变故的;

3、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即学生在校期间患恶性肿瘤、白血病、肾脏(骨、骨髓)移植等严重疾病的;

4、学生本人发生意外致重伤、致残的。

(三)下列人群如符合以上同等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推荐:

1、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或杭州市对口帮扶、合作和支援地区;

2、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四、评审办法

(一)培优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我院分配名额:一档1人,二档1人,等额推荐。

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填写 《“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所报申请,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按照要求签署意见并盖学院公章。

(二)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拟获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向市春风办报送材料。

特别说明:获得培优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特殊情况除外。

五、材料报送

有意向申请同学,请认真查看通知,并于10月21日之前报送培优助学金。材料到学院学工办王老师处,纸质稿上报至恕园21-515;电子稿发送至1037855024@qq.com:未尽事宜请与王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865230。

附件

申请表

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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