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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 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 公管学院     作者 : 公管学院     时间 : 2022-12-20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院级检查: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中期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对项目进行评估、审核,予以“通过”或“整改”。

2.校级检查:学校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抽查,复核学院中期检查结果,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四)检查结果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和整改。对于通过项目,项目团队要有序推进研究计划,如期完成预期成果目标;对于整改项目,学院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团队尽快落实整改。

二、相关事宜

1.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请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期检查记录表”命名,需提交Word版本电子稿、盖章扫描件PDF版本电子稿。

2.请各团队于2023年1月3日前提交电子版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至邮箱zsxxxsb2016@163.com。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习学术部联系。

联系人:胡译文,3070497301

附件1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

附件2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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