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全日制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硕士点、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8〕9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及信息报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在读研究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二、认定标准
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设置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具体评定标准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研〔2018〕9号)。
三、工作安排
(一)新生认定工作
1、9月14日—9月20日11:00前线下申请。符合条件同学请在截至时间内认真准备材料。包括《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请上交至恕园21-515。(逾期将不再接受材料)
特别说明:“特殊群体”类型请提供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红本”证明复印件,以核实填报内容真实性。“其他类型”证明材料请提供户籍所在地或长居地的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其他类型”证明材料无固定格式,按照出具单位材料现状出具,并加盖办事公章。以上材料只作为核实内容用。
学生在系统的“奖助-资助对象认定”栏目下载《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填写系统等待学校统一通知时间:填写好后在系统中上传,并在系统中完成其他信息的填写。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1)。)
2、学院审核。学院在系统中“资助-助困管理-资助对象认定审核”栏目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核实学生申请表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并给予认定等级。
3、研工部审核。研工部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再次确认。
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二)老生认定工作
1.符合条件但以前未申请认定的老生,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
2.已在库的老生,新学年仍需申请的,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如果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消失,本人学习、生活费用有保障的,不应再继续申请。
四、工作要求
等待通知: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中进行。(附件1)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同时也请尽可能提供与困难情况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供核实。
(二)在认定过程中,学生应诚实守信,要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认定时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学院将予以惩戒。
(三)各班级认定小组要坚持客观公正保密原则,充分讨论、充分酝酿。
(四)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节点,逾期不候。
(五)未尽事宜由公管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