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全体2025届研究生:
为做好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附件2)的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延长学制的学生不作为基数计算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应届毕业生的15%,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14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全日制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预推荐名额5人(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待名额正式下达后按照具体计算公式重新划拨名额,择优推荐。具体计算公式:各学制划拨名额=学校下拨总名额÷学院2025届全日制学生总人数×该学制总人数。计算结果采用取四舍五入法)。
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5。若出现该序列可获评人数小于分配名额,该名额划入学院公共竞争性名额,按照积分进行年级排序,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仅限加分项目中的课题、论文、著作);
②全日制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一项及以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两项(次)及以上;
③毕业论文成绩优良(后期提供);
④在规定学制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⑤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⑥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研究生在该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有课程成绩不合格;
(3)无故旷课,无故不按时交纳学费、注册;
(4)在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和实践活动任意一项得分低于基本分;
(5)延期毕业。
三、评选程序
1.请符合申请要求的同学下载填写附件4《2025届优秀毕业生统分表》,并根据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进行自评。汇总表和佐证材料(须另外提供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业奖学金一等奖获奖证书)纸质材料请于10月29日12:00前交至恕园21-515办公室,电子文件打包后以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ggxygjjxj@163.com
2.学生申请时间:10月25日-10月30日申请人须同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内完成申报。在“奖助——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栏目完善“个人申请信息”,并将填写好的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在“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中完成上传并申请。《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纸质稿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事迹不附页,纸质稿(签字)交至恕园21-515。省优毕业生登记表暂不填写,待上级下发定制的登记表后再填写。
3.学院依据个人材料进行计分审核(所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上交),根据参评人积分排序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在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过程中,如出现积分相同,按照优秀研究生次数、优秀研究生干部次数、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次数、论文为第一作者篇数、论文级别篇数、是否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依次筛序,择优推荐。)
4.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由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审定后报校研究生院。
四.关于出具优秀毕业生证明的规定
为便于学生找工作需要,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可开具相关“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不开具任何证明。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28865230。
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