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九季)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营造校内科创氛围,了解学生科创工作进程,经校团委和研究决定,举行“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九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主办:校团委
承办: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协办: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科技协会
二、汇报项目
1.2024年“星光计划”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
2.2024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详见附件2)。
(本次报告会是2024年星光计划和新苗人才计划的第一次答辩,建议所有2024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本次答辩完成中期考核。)
三、汇报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参加本次学生科研报告会的项目,由学院组织整理公示项目名单,由学院承办报告会。
2.学院自行组织院级报告会,报告会应当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展示(5分钟),第二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答辩(2分钟),第三环节,评委老师对团队进行的项目现状进行点评,并讨论该项目是否通过(1分钟)。
3.学院科创部门(学习部)负责收集并整理材料,并将学生科研报告会成果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校科协,认定通过后予以公示结果。
四、汇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4日
地点:待定(具体等待通知)
五、注意事项
1.以下为星光计划建议结题要求:
(1)“星光计划”一等奖、二等奖学生创新项目,后附本项目的成果辑录,内容包括如下: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和论文正文扫描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和论文正文扫描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篇及以上,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扫描件;
④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⑤校级以上“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系列竞赛表彰文件。
(2)“星光计划”三等奖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须附有研究成果或者创业成果说明。
2.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条件如下:
(1)负责人需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经所在学院评审后,报学校验收,且验收合格;
(2)结题报告书后须附有研究成果,成果内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和论文正文复印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和论文正文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2篇,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④实物制作者,附模型或彩色照片;
⑤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答辩,需上交以下材料:
(1)“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九季评分表(附件3);
(2)2024年星光计划提交杭州师范大学“星光计划”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其中若有项目信息修改的,需提交“星光计划更改申请表”(附件5);
(3)2024年“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6),其中不满足结题条件的项目需提交“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7);
满足结题条件的项目请仔细阅读“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注意事项(附件8),且需提交以下文件:
①“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9);
②“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3000字左右),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论及创新,调研报告,设计报告,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应用及前景,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重要数据及技术资料等;
③“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0);
④“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11);
⑤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录用函复印件,专利授权或受理文件复印件(含专利申请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实物或软件图片,成果应用、推广或投产的证明函,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创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请各负责人务必于11月21日12点之前将“星光讲堂”答辩相关纸质材料(星光结题报告书即附件4+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新苗申请书即附件9+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下沙交于和园5-612(联系人:行管231段旭涛)或和园2-143(联系人:行管231丁昱丹),仓前校区直接现场带到会场即可
同时将“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九季评分表(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星光计划”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打包后的星光计划更改申请表(附件5)与相关电子材料,答辩PPT,打包报送至邮箱zsxxxsb2016@163.com,邮件以 “2024星光/新苗+星光讲堂+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
同时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6)、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7)与相关证明材料,打包报送至邮箱zsxxxsb2016@163.com,邮件以“24新苗+负责人+中期检查”命名。
5.新苗计划材料提交相关事宜
(1)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6)请以“负责人+中期检查汇总表”命名,填写时按项目编号排序,统一提交电子稿。
(2)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7)请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期检查记录表”命名,统一提交Word版本电子稿、盖章扫描件PDF版本电子稿。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习部联系。
丁昱丹:17816113856
段旭涛:15135231865
附件: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杭州师范大学项目名单
附件6.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7.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
附件8.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注意事项
附件9.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