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届“周明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各班级:
“周明华奖学金”是由我校校友、原政史系教师周明华女士生前提议,其家属代为捐赠的外设奖学金。该奖学金旨在奖励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专业在校本科生中的优秀学子,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体现捐赠者捐资助学的初衷,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奖学金名称
“周明华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公共管理学院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三、奖项设置
(1)勤勉励学奖
(2)追求卓越奖
(3)创新创业奖
(4)服务社会奖
四、奖励标准及名额设置
(1)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每人每年限报一项(已获其它外设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参与申报)。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
(2)名额为每学年5名。
五、奖项类别
(1)勤勉励学奖:主要奖励具备良好学习态度,奋斗精神与服务社会意识,在校级以上志愿服务、勤工活动或各类优秀典型推选中表现优秀或获奖的励志生。
(2)追求卓越奖:旨在奖励在学术研究、科研创新上取得突出成绩,在学校认定的二级(含)以上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或当年度考取双一流高校研究生的在校生。
(3)创新创业奖:旨在奖励在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尤其是在师范生技能大赛等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和学院获得荣誉的学生。
(4)服务社会奖:旨在奖励具备艰苦意识、吃苦精神,报国热忱、扎根边疆或老少边穷地区的优秀毕业生。重点向参与两项计划、选调生、西部专招学生倾斜。
六、评选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于2024年12月2日前报送电子稿至279444297@qq.com,佐证材料随纸质稿上报恕园21-517;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5229。
(2)秘书处对参评人所获奖项、成果进行认定;
(3)评审委员会评定获奖人选,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附则
1、本实施细则已经捐赠者家属同意,于2023年起实施;
2、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周明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公共管理学院
周明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