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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 第二学期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公共管理学院     时间 : 2025-04-27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启动我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助学贷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毕业生助学贷款确认工作

(一)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

5月19日(周一)前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本科生交至仓前校区恕园21号楼517办公室普老师处(下沙校区交行政楼311办公室)研究生交至仓前校区恕园21号楼515办公室唐老师处。注意,只要贷款学生还没有完成还款手续,就应按照要求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并提供情况说明(包含学号、姓名等基本信息,以及未还款原因说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各位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生,自5月19号开始,应在6月16日之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申请毕业确认,并认真完成学号、联系方式的更新和就业信息的填写。

二、2025-2026学年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相比较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有着手续简单、申请时间短和到款及时等特点,因此强烈建议各位同学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经办机构根据各省情况分别有:国家开发银行、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申请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在6月2日前自行下载打印并认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见附件1),交普老师处协助办理(下沙校区交行政楼311办公室,仓前校区交517办公室)。注意,个别省份对相关表格的要求会有所不同,以规定要求为准。未参与本次助学贷款申请的同学,也可到2025年秋季学期启动新学年第一学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时再进行申请。

如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过助学贷款并有续贷需求的同学,应于6月1日至7月25日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同学应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字数不应少于100字,否则系统审核不能通过)。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杜绝假大空。

(二)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

2025-2026学年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日起正式开始,同学们应认真填写纸质《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并于6月2日前,提交就学地助学贷款申请纸质材料至对应办公室:本科生交至仓前校区恕园21号楼517办公室普老师处;研究生交至仓前校区恕园21号楼515办公室唐老师处。电子材料,本科生发送到GGqingong@163.com邮箱;研究生发送到ggxygjjxj@163.com邮箱。

三、申请、确认材料的获取

除了《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将发放纸质表格外,本通知中提及和未提及的所有助学贷款申请和毕业确认资料的电子稿,学校资助中心将另行下发至学院。相关材料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各位同学注意励志生群中的相关消息通知。

附件: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

附件2:2025学年就学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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