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留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非毕业班各班级:
2025年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暑期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7月3日之后仍需入住学校公寓的非毕业班学生,主要包括:参加学校的教学实践活动和学科竞赛集训学生;学校组织的在杭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考研、司法考试培训学生和需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的学生以及其他确实需要暑期留校住宿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明确如下:
1. 若有教务科统一安排的教学实习、见习(教学实践活动),将以教务科提供的名单和时长为准,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2. 若有参加本学院立项的在杭社会实践团队活动的,将以我院团委出具的材料为准,无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若参加学校或者其他学院在杭社会实践活动,需提供证明材料(请对方单位团委出具盖章证明)
3. 在杭找到就业实践岗位的,确有留宿需求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家长知情同意书、就业实践聘用证明,见附件1)。
4. 22级本科生和23级研究生备考研究生、公务员的,需提交证明材料(个人情况说明、本人和家长签字,见附件2)。
5. 研究生若有参加导师在杭调研组、课题组的,需提交证明材料(项目内容时间、本人和导师签字)
*注意事项
1.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的,也还是需要在系统上发起申请。
2.可申请留宿时段,要遵循真实原则,不可弄虚作假,严格按照该生所参加的项目真实时长为准,不可提前或延后。
3.以上证明材料直接在系统提交即可。
4.学生假期留宿申请应当做到以下承诺:假期留宿期间,服从学校,学院和公寓的统一安排管理;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按时回寝,不在外留宿,自觉做到每天晚上18:00—22:00到公寓大厅值班员处登记签名,累计三次不登记,取消该生入住资格;若有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自觉到公寓大厅值班员处进行登记并报告学院。
二、申请办法
1.本科生
6月17日12:00前,学生登录“学工系统(https://xgxt.hznu.edu.cn)或通过手机钉钉“微门户—常见应用—学工服务—学工系统”进入,点击“服务大厅—公寓管理—假期留宿申请”进行填报,申请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或截图(本科生假期留宿功能使用说明书详见附件1)。
6月18日12:00前,各学院辅导员根据学生申请严格完成审批。
2.研究生
6月17日12:00前,学生通过手机钉钉“微门户—常见应用—研途人生—研究生公寓管理—研究生假期留宿管理”进行填报,申请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或截图(研究生假期留宿功能使用说明书详见附件2)。
6月18日12:00前,各学院导师和辅导员根据学生申请严格完成审批。
注:如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学校将根据最新政策调整申请时间和办法。
三、住宿安排
为安全管理的需要,经审批同意暑期留宿的学生要服从学校公寓的管理。具体安排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方案后提前公布。
1.适度集中。从住宿安全角度出发,暑期留宿学生原则上仍然采取相对集中住宿模式。学生住宿安排由后勤服务中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后提前公布,留宿学生要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2.规范管理。留宿学生本人填写《学生假期文明住宿承诺》《暑期住宿协议》,服从学校住宿管理。公寓楼门禁严格实行一卡一刷,学生公寓值班人员定期统计留宿学生进出情况。
四、日常管理
1.组建工作队伍。暑期留宿学生日常管理由所在学院负责。有学生留宿的学院须做好假期值班工作,指定专职辅导员和留宿学生负责人对留宿学生进行层级管理,并将值班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学工部、研工部。
2.加强教育管理。从师生员工的安全角度出发,留宿学生需配合学校及公寓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进出校门均需刷卡或人脸识别。学院要加强安全教育,督促学生落实校园措施,精准掌握在校学生情况。
3.建立服务机制。学院要定期到留宿学生公寓走访,掌握学生即时动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五、其他说明
1.学生6月26日考试结束,非留宿学生原则上7月3日前离校。学院要掌握学生的离校情况,相关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2.暑期留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离校时到所在公寓楼大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注意公共交通安全。
六、联系方式
23、24级辅导员普老师、方老师:28863291、28865909
22级辅导员何老师、方老师:2886929、28865909
研究生辅导员张老师、唐老师:28860032、28865230
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