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组织自身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树立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现进行2024-2025学年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考核。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5年9月12日前完成。
二、考核对象
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党务工作中心、研究生会成员。因个人原因任职不满一年、一届被撤职或辞职,不计入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成员在工作中德(政治品德)、能(工作能力)、勤(工作态度)、绩(工作成效)表现。
1.德:考核政治品德。主要看其是否理想信念坚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是否遵守学校、学院及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能:考核工作能力。主要看其是否熟悉本职工作,具备与现职相适应的执行力和组织领导能力;是否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总结归纳能力。
3.勤:考核工作态度。主要看其是否热爱团学工作,积极参加校院各类活动、会议;是否遵守工作纪律,组织归属感和荣誉感强;是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责任心强,任劳任怨;是否与其他成员互帮互助,共同开展工作。
4.绩:考核工作成效。主要看其是否能按时按量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是否在工作中具备高效的方法,能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效率高;是否为本组织或部门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四、考核步骤
(一)工作述职
各组织自行选择方式组织工作考核,如线上会议述职、线下会议述职、书面述职等,成员需根据考核内容及标准汇报一学年工作履职情况。
(二)民意测评
1.干事:所在部门其他干事(40%)+所在部门负责人(60%)
2.部门负责人:同部门其它负责人及所在部门干事(40%)+组织负责人(60%)
3.组织负责人:同组织其它负责人及分管部门部长(40%)+指导老师评价(60%)
评级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分数为:A-100分、B-80分、C-60分、D-40分,其中A等级数量不超过参与考核人数的30%,B等级数量不超过参与考核人数的30%。如10位成员参与考核,则每位同学可打3个A,3个B,剩下的只能打C或者D。
(三)等级确定
组织计算考核分数、确认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由指导老师监督,并进行最终结果确认签字,组织内公示考核等级。
五、其他事项
请各组织于9月13日16:00前将《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考核汇总表》以“xxx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考核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GGtuanban@163.com。如有疑问请联系方老师:28865909。
共青团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