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2-2024级行管、社工、社会学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项目
(一)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对象:2022-2024级行管、社工、社会学专业本科生
2.评价时间:2024-2025学年
(认定范围:2024.9.1-2025.8.31 )
3.评价流程:根据学生手册《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21〕70号)和《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开始综合测评工作。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以及其他学生代表5名组成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30人以下班级学生其他代表为3名,学生代表需要班级同学公选,并公示名单),对本班同学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评议和认定,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与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由班评小组进行复评。
4.评价指标: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包括基本素质、发展素质、知识水平三项,每学年评价一次,三项在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中的权重占分别占比15%、10%、75%。
5.评分计算方法:基本素质评价采取加减分制,加分可累计计算,基本素质个人得分=(个人实际加分/班级最高得分)×100*15%。发展素质测评加分可累计计算,发展素质个人得分=(个人实际加分/班级最高得分)×100*10%。知识水平分按学生“(实际平均学分绩点/班级最高平均学分绩点)×100”进行计算(综测系统会自动×75%)。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产生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1.评定条件:①评奖学年无违纪处分;②评奖学年无必修课程不及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班级前40%;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80分及以上,或测试成绩和课外体育锻炼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其中一、二等奖学金测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三等奖学金需达到70分及以上);④进入大学三年级后,英语四级考试需达到425分及以上。
2.获奖要求及评定比例:①一等奖学金评奖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名次在班级前20%,获奖比例不超过班级参评学生总人数的5%;②二等奖学金评奖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名次在班级前30%,获奖比例不超过班级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0%;③三等奖学金评奖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名次在班级前40%,获奖比例不超过班级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5%。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照知识水平、发展素质、基本素质排序,确定推荐人选。
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3.评定注意事项:①学生符合以上条件且评奖学年代表学校参加竞赛活动,获得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省级最高级别、全国二等及以上奖项(团队限排名第一,无法区分排名的,仅限团队负责人;如有特等奖,则取特等奖和一等奖;艺体类竞赛参照课程加分标准同等认定)的优先,学科竞赛等级以教务处公布的学校学科竞赛项目类别最新通知为准。其他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评价高者优先。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根据《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评选。
先进集体包含: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
先进个人包含:三好学生以及其他荣誉称号中的道德风尚奖、学业优秀奖、学习进步奖、创新创业奖、实践公益奖(按照志愿汇上的时数进行评选)、文体活动奖。
其中,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10%进行评定 ,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自愿申报;班级评议组对学生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按2024-2025学年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在班级群公示并最终确定本班三好学生名单(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照知识水平、发展素质、基本素质排序,确定推荐人选);若班级名额评不满,该名额划为学院公共竞争性名额,具体名额见附件。
(四)文明寝室
评选标准详见《学生手册》关于《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要求及流程
(一)评选要求
各班级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
(二)评选流程
1.个人根据综测活动补录模板等材料,填写《2024-2025学年公共管理学院综测活动补录表》,班级群内上传证明材料。(9月20日16:00前)
2.班级评议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线下审核,对班级同学综测活动补录数据进行一对一确认,并将每位同学确认无误的《综测活动补录表》汇总打包发送至学习部ggxshxxb@126.com邮箱,命名为“班级+综测活动补录表”,后由学习部统一导入系统。(9月22日16:00前)
3.学生个人及评议组在系统对导入条目进行二次核对和赋分。(9月24日前)
4.班级内公示由系统统一导出的基本素质、发展素质最终分数,每位同学确认并签字。(9月25日前)
5.班级评议组根据划拨名额,确定各班学业优秀奖学金、三好学生名单,在班级群公示,并提醒相关同学在系统进行申请。(9月25日前)
6.满足奖学金申请资格的学生,在系统上进行各类奖学金申请。(9月30日前)
7.严格把握时间,过期补交的新增材料将不再进行认定与加分;各环节时间段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和学院将无法申请和审核。如有同学不提交综测材料,需填写“附件.自愿放弃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证明”,签字上交班级评议组。
8.请各班班长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评议组成员名单于9月16日18:00前发送至279444297@qq.com邮箱。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28865229。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