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2-2024级行管、社工、社会学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对象
我院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2022-2024级行管、社工、社会学专业学生)。
二、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 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行管、社工、社会学专业学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但达到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 申请流程
1. 提交材料。申报者填写《审批表》、《积分表》(附佐证材料)、《承诺书》,于9月26日中午12:00之前将电子稿材料命名为“班级-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发送至邮箱279444297@qq.com,纸质申请材料于9月26日中午16:00前上交至学院学工办(恕园21-517)。
2. 成绩排序。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积分表分数高低进行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
3. 学院公示。
4. 公示通过后,请获评同学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上进行系统申请。具体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5. 申请人填写材料需要符合相关规范,请认真仔细的阅读附件《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具体事宜,可联系何老师咨询,联系电话:28865229。
公共管理学院学工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