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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卫管、健管)

来源 : 公管学院     作者 : 公管学院     时间 : 2025-09-28

2022-2024级卫管、健管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符合学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未达到学校优秀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但符合学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也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具体是指: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优异成绩,以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在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全国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或省一等奖(设特等奖的为特等奖),或在互联网+”、挑战杯、职规赛中获省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的奖励。团队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团队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全省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或经省级选拔参加全国比赛并获奖。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5)在艺术比赛、展演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文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或展演中,获全国前三名(或三等奖及以上)、全省前二名(或次高等次奖项),或经省级选拔参加重要综合性文艺节目录制。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获省部级及以上其他个人荣誉,或为学校获得重大荣誉者;

7)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突出的情形。符合以上条件,且在互联网+”、挑战杯、职规赛中获全国一等奖(或金奖)的主要成员(团队排名前5)、二等奖(或银奖)的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3),可评定为省政府奖学金(不占用学院名额)。

三、评选要求

1.卫管、健管本次推荐名额共14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此次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各年级专业人数将分配如下:

卫管223    健管222

卫管233    健管232

卫管242    健管242

最终获奖名额会根据后期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申请者请将附件1.评分表、附件2.证明材料打包命名为班级+姓名+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交给班级评议组班级评议组108日下午1400前汇总发送至邮箱ggxshxxb@126.com命名为班级+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有关学术论文、学科竞赛的分类等级,具体详见附件3和附件4请大家规范填写。

3.学院审核后将按照积分排序高低确定最终名单。

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具体事宜请联系院学工办:方老师,电话:0571-28865909

附件.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

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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