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卫管、健管)
各位2026届卫管、健管本科毕业生:
为做好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为2026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20%,卫管11个、健管7个,共18个校优名额。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产生,卫管2个、健管2个,共4个省优名额。
二、推荐条件
1. 能正确对待毕业就业工作,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有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
2. 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等奖项 2 次(项)及以上,且在校期间的获奖总积分列专业年级(班级)前 35%。
3. 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总成绩列同专业年级(班级)前35%,毕业生实习成绩优良,师范类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要求。
4. 省级优秀毕业生须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等奖项 2 次(项)及以上,且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 二年制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第一、第二学期成绩为基数评选时,如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已达到规定的指标数,评选条件不变;如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数达不到规定的指标数,则可将其在前一学历教育阶段获得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荣誉视作符合评选条件之一
6. 对在学科竞赛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也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但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校期间的获奖总积分或学习总成绩排名列同专业年级(班级)前 50%,获得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省级最高级别、全国二等及以上奖项(以教务处关于公布学校学科竞赛项目类别的最新通知为准;团队限排名第一,无法区分排名的,仅限团队负责人;如有特等奖,则取特等奖和一等奖;艺体类竞赛参照课程加分标准同等认定)。
7.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奖总积分高的。
8. 在“互联网 +”大赛、“挑战杯”竞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赛事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且获奖总积分或学习总成绩排名列同专业年级(班级)前 50%,可直接入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
9. 对因工作需要,通过组织选派服务一学期及以上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有显著成绩或贡献的学生,经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审议,可直接入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
符合第9条的为“全程参与排练与演出,并符合校优基本条件(第1、2、3条)的亚运会演职人员”。
三、程序和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严格按照条件,如实填写附件1.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和附件2.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证明材料,打包命名为“班级+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上交至班级,班级汇总相关材料于10月8日下午14:00前打包发送至1374128173@qq.com邮箱,以“班级+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命名。
2.学院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积分复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学院评定小组审核评定,公示后报学校学生处。
3.经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公示后,再组织获评的省优、校优毕业生填写相关登记表。
4.为便于学生求职应聘需要,评选结束后,拟推荐学生可在杭师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中申请开具“拟推荐该生为省级/校级优毕业生”的电子证明,具体开具教程http://career.hznu.edu.cn/news/view/aid/222831/tag/zcdh纸质证明可自助彩色打印。各学院不再单独开具纸质证明。
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具体事宜请联系院学工办:方老师,电话:0571-28865909。
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