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2025——2026学年认定)
二、助学金标准
根据学校资助中心安排,我院培优助学金分二档:
(一)一档助学金5000元/学年,名额1名;
(二)二档助学金2500元/学年,名额3名。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简朴;
4、学习刻苦,品学兼优,上年学生综合成绩列班级前50%(一档)。
学习刻苦,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无不及格(二档)。
(二)学生本人或家庭(含非经济困难学生)遭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推荐申请一档助学金:
1、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即因火灾、水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即家庭主要劳动力遭遇重大事故、疾病等失去劳动能力或死亡等家庭变故的;
3、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即学生在校期间患恶性肿瘤、白血病、肾脏(骨、骨髓)移植等严重疾病的;
4、学生本人发生意外致重伤、致残的。
(三)下列同学如符合以上同等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推荐:
1、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或杭州市对口帮扶、合作和支援地区;
2、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四、评审办法
(一)培优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需命名为“班级+姓名+娃哈哈助学金申请”,10月19日前将评选材料发送至邮箱3399058780@qq.com,截止时间外不予审核评选。学院将审核学生所报申请,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院内进行公示。
(二)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拟获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向市春风办报送材料。市春风办审核无异议后将助学金拨付至学校,由学校计财处通过银行卡打卡发放的方式将助学金发放给困难学生本人。
(三)特别说明: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一档的同学,不能同时兼得娃哈哈培优助学金一档,特殊情况除外。
若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普老师(28863291)
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