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院在籍在校本科生且为2025-2026学年认定的困难生资助对象。
二、评定名额
国家助学金一档40人,国家助学金二档76人。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孤儿、单亲、父母无劳动力等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一档。
四、相关政策说明
1.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2. 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故无需申请普通国家助学金。
3.国家助学金一档总金额为4900元,国家助学金二档总金额为3100元,学校财务处将按月均额发放。
4.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将在确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档次时,统筹兼顾,调整档次,优先考虑未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其他助学金的同学。已经兼得其他各类助学金的同学,会考虑优先纳入二档助学金中,以最大程度扩大助学金覆盖范围,确保助学金“尽用其用”。
五、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阶段:10月17日——10月21日(中午12:00)
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参照《附件1:(模板)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填写《附件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后,在学工平台按照“服务大厅-学生资助-国家资助申请”流程进行申请,并上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PDF版或照片版。
注意,在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时,申请理由中无需填写或说明申请档次。系统申请时的默认档次依据的是困难认定档次,最终档次以学院审核通过与公示档次为准。
2. 学院审核与公示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确定申请档次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相关材料至学校资助中心。
不明事宜请联系普老师,电话28863291。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