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来源 : 公管学院 作者 : 公管学院 时间 : 2020-04-20
实验室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及保卫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鼠、防事故等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严格实验室各类电器的用电安全管理,实验用电设备系统要做定期检查,实验室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接乱拉电线。
二、实验室的钥匙不得随意配备,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
三、第一次使用实验室时,教师必须向学生提出安全、卫生要求。实验结束后,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并关好门、窗、水、电方可离开。
四、如有失窃或其它事故发生,要保护好现场,并尽快与校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管部门联系处理。
五、实验室内设备应摆放整齐,严禁在室内堆放杂物,室内卫生清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入室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室内整洁,不随意扔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得在桌椅、墙壁和仪器上涂画。
六、严格易燃物品的管理,一切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要求使用、存放,并固定专人负责。
七、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
八、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