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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公管学院     作者 : 公管学院     时间 : 2019-09-12

各专业硕士点、全体研究生: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公共管理(政治与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选拔办法》和《公共管理(政治与社会)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规定,2019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正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类别

 1.国家奖学金。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为准,因2019年的名额上级尚未下文,故现暂时按去年的比例预拨推荐名额(去年我院名额为2人),若有变动再进行调整。候选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交学院审核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阅读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附件2)。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文件。

2.经亨颐奖学金。全校名额为5名,我院可推荐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并完成《2019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附件3)。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文件。

3.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名额按各年级专业人数的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划分,具体详见《公共管理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4)。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的20%。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和《公共管理(政治与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选拔办法》文件。我院奖学金评审采取计分制,2017-2018级学生在申请奖学金同时填写《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统分表》(附件5)。2019级新生按照一志愿优先、高质量论文发表优先(学校期刊标准达到二级期刊以上)、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分数高低综合考量。评选中,若出现申请人条件同等的情况,则采取评委评审选拔的方法。

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申请各类奖学金资格:

(1)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者;

(2)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超出规定学制年限者;

(3)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者;

(4)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社会公德而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未通过中期考核或第二学年内未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者;

(6)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或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处分者;

(7)参评学年学习科目有不合格者;

(8)考试作弊或参与作弊者;

(9)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者;

(10)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导师认定的其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11)在职、委培、休学期间研究生都不参加奖学金评选;

(12)在《公共管理(政治与社会)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创新创业和实践活动四个部分出现一项不合格者,只能参评研究生学业三等奖学金;出现两项及以上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此外,参评各类研究生荣誉需满足思想品德与实践活动两个部分不得低于基本分(基本分=合格)。

4.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院级研究生干部数的15%。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和《公共管理(政治与社会)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文件。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yjsfw.hznu.edu.cn/)中进行,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注册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学院在学生开始申请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为已报到学生进行注册(未点击注册学生无法在系统中操作各奖项的申请),学生需完善基本信息。

(2)学生申请。学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要求认真阅读并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6)。

(3)学院审核。学院在系统中对研究生填写的资料,尤其是科研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学院召开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会议,提出评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中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给予一一审核通过,对不符合申请的给予拒绝或退回修改。

(4)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系统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2.时间安排

(1)各类奖学金申请时间: 9月13日-9月17日

(2)学院审核时间: 9月18日-9月26日

(3)未申请成功学生调整申请时间: 2019年9月27日

(4)学院终审时间: 2019年9月28日-9月30日

至各截止时间,系统均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申请或审核。

三、材料报送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一式三份);

(2)《2019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电子稿;

(3)《承诺书》(附件7)纸质材料,所有申请人需提交,由专业负责人统一收齐后上交;

(4)《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统分表》电子稿与佐证材料(综测中已提交的有效材料可同时用于评奖评优,只需提交补充证明材料即可);

(5)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与“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一致,电子稿统一发送至919033572@qq.com邮箱,纸质材料交至恕园21号楼515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评比。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5230。

                           公共管理(政治与社会)学院

2019年9月12日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获奖学生汇总表填表说明

附件3:2019年研究生经亨颐奖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

附件4:公共管理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5: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统分表

附件6: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图解

附件7:承诺书

附件8:公共管理(政治与社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选拔办法

附件9:公共管理(政治与社会)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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